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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度参股设立子基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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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度参股设立子基金申报指南

  • 分类:政府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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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度参股设立子基金申报指南

【概要描述】为了充分发挥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示范、引领和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驱动产业、战略主导产业和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大力培育新兴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 分类:政府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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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2-26 19:10

  为了充分发挥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示范、引领和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驱动产业、战略主导产业和政府鼓励发展的领域,大力培育新兴企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鄂政办发[2015]47号),结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省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立足服务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进一步发挥引导基金的“支点”放大作用,吸引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产业资本落户湖北,做大股权投资基金规模、活跃股权投资市场,进一步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良好政策、资金、环境保障;进一步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进一步促进现代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现代经济体系;进一步对接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发展战略,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财政资金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实现资金、人才、产业、科技创新等要素向省内集聚,为加快我省重点产业企业直接融资,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湖北建设新时代现代产业与经济强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圈和软环境。

  二、投资方向和领域

  引导基金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方式,动员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或通过增资方式参股重点投资湖北省境内企业的子基金。发起设立子基金的重点是:

  (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业态新模式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湖北省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引导优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等发起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新业态新模式投资基金;鼓励通过“基地+孵化器+基金+联盟”的模式,推动金融与科技等要素紧密结合,服务湖北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鼓励国内外知名投资管理机构、央企、金融机构等落户湖北,引进与培育湖北新经济优质企业。

  (二)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推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大力推动石化、纺织、医药、电子等领域传统产业提档升级;重点支持湖北省内传统行业领军企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整合行业先进技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深化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以智慧与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省,振兴实体经济。

  (三)服务县域经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推广成功地方(县域)基金发展经验,突出服务县域经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地方国资、地方产业龙头,联合社会资本等共同设立专注于地方产业培育与招商引资型区域产业发展基金,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缓解市场化基金投资“地域失灵”等问题。

  (四)推进上市公司培育与服务

  支持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一批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大力推进我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湖北省内上市公司围绕核心产业、主营业务发起设立产业链整合与并购投资基金,助力湖北省相关产业做大做强;依托湖北省突出的高校、人才资源,吸引省内外产业资本和龙头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产业链投资基金及研发基地,将湖北打造为上市公司“产业大脑”,实现上市公司研发、技术、资金、产业等资源的导入;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去杠杆,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债转股等基金,消化上市公司子公司相关存量债务,促进直接融资,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积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动员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发挥校友资源和社会资本优势,面向重点高校、优势研究机构,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校友创业、国内外技术转移类基金,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六)助推军民融合发展

  重点支持大型军工集团、军工院所、大型军民融合基地或社会资本等共同发起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基金,推动湖北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航天、信息安全与北斗导航等应用领域关键技术发展,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和协同创新,促进军转民与民参军。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投资企业(含基金主要出资人)联合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可以向引导基金申请设立子基金,申请时应当确定一家股权管理机构作为拟设立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子基金申请者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参见《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鄂政办发[2015]47号)文规定。

  重点鼓励有行业或产业经验及背景的投资管理人(管理团队)发起设立子基金。对具有丰富基金管理经验,在全国清科、投中等公布的年度创投机构排名前50的投资管理机构(或其骨干成员)所设立管理的子基金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1.引导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为常年受理,分批实施。满足《管理办法》要求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投资企业(含基金主要出资人)联合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可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向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提交子基金设立方案。

  2.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申请受理、相关咨询与服务、辅导及初审等工作。

  3.申请单位可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在申报端口(申报网址:https://gfof.vc800.com/?/login/)进行申报,申报采取递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4.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申报端口初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可向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纸质版子基金设立方案,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十份)至少应包含附件1至附件5相关内容,全部资料准备齐全并加盖印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拾份送至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号长城汇T1写字楼20层

  邮编:43006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余 皓 027-87870915 13437132156 125946831@qq.com

  余 婷 027-87870915 18627864011 258300342@qq.com

  王晨曦 027-87870915 13707157017 963727981@qq.com

  附件:

  1.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申请书

  2.子基金设立方案

  3.子基金申请人概况

  4.社会资金出资承诺函

  5.基金储备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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