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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有名店11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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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有名店11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概要描述】按照《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鄂政办发[2015]47号)的规定,经尽职调查、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决策,湖北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拟参股凯辉创新智慧能源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附件)。经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将该子基金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3月26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以上方案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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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22 11:03
本公司拟就应城有名店11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合同、评分标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一、项目名称:应城有名店11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
二、采购内容:应城有名店11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包含不限于:应城有名店110MW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和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环评批复文件的获取。
三、成果交付期:计划2019年4月29日提交环评批复成果。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供应商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在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的评估咨询团队;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及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上午09:00时止。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附件1》但不限于评分办法里面的内容。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城汇
七、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3月26日09:00时。
八、谈判地点:长城汇1926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高投集团网。
十、公告期限:3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应城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87734227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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